成绩公布时间
2025年4月2日
志愿填报时间
2025年4月3日9:00至4月4日18:00
志愿填报方法
考生需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网上报名”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对口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本科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设1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高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说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和程序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逾期不予补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等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艺术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和影视传媒工作的人才为目标,是目前河南省艺术门类最为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第三章 培养形式
第四条 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全日制。所有专科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招生条件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我校2025年对口升学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我校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收费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专科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九条 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固定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12元的报酬。
第十条 合作办学
学校与韩国仁荷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学前教育;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第十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章 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9号。
学校网址:
http://www.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71—60915002,60915003
2025-04-03 10:25:07
成绩公布时间
2025年4月2日
志愿填报时间
2025年4月3日9:00至4月4日18:00
志愿填报方法
考生需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网上报名”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对口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本科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设1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高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说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和程序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逾期不予补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等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艺术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和影视传媒工作的人才为目标,是目前河南省艺术门类最为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第三章 培养形式
第四条 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全日制。所有专科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招生条件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我校2025年对口升学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我校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收费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专科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九条 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固定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12元的报酬。
第十条 合作办学
学校与韩国仁荷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学前教育;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第十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章 学校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9号。
学校网址:
http://www.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371—60915002,60915003